1.高獎金!
高達訂單PV值的57%獎金,全額發放!即41%易發獎金+16%共富獎金,二大獎金,種類簡單完整,完全符合人性!適合各種族群的人來消費致富==>易賺!
2.高回購!
有〔訂單安置〕互助機制,幫助會員持續自動回購,紮實穩健,團結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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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推薦!
推薦愈多,獎金愈多,獎金一直賺,活的愈久,賺的愈多!真正可安心退休的制度!==>穩賺!
4.無壓力!
零庫存!零風險!只要個人消費4,800PV,即可領取所有獎金!==>輕鬆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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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獎金--共富獎金16%
一、【共富獎金】係依所有產品訂單可計業績(即PV值)之16%作為【共富獎金】,並基於【訂單組織】所計算而成。
二、【共富獎金】的發放係依據個人業績來分配。分配規則如下:
(一)直銷商個人業績累積至第一單位(=4,800PV)時,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累計領至12,000元終止。
(二)為獎勵持續消費,直銷商每次完成重覆累積消費一單位(=4,800PV)以上時,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累計領至12,000元終止。
(三)為便於直銷商訂購商品,採取【個人業績累計自動分單制】。
範例一:
第一次消費6,000PV,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使用4,800PV為一單位,保留1,200PV。
第二次消費6,000PV,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使用4,800PV為一單位,保留1,200PV。累計為2,400PV。
第三次消費6,000PV,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使用4,800PV為一單位,保留1,200PV。累計為3,600PV。
第四次消費6,000PV,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使用4,800PV為一單位,保留1,200PV,至此累計到達4,800PV,即再使用4,800PV為一單位,保留0PV,再贏得一個12,000元的分紅權利。
範例二:
第一次消費48,000PV(為首購訂單),自動分為10單位,一次贏得十個12,000元共富獎金權利。
第二次消費48,000PV(為重消訂單),自動分為10單位,一次贏得十個12,000元共富獎金權利。
範例三:
第一次消費1,200PV,第二次消費1,000PV,第三次消費1,600PV,第四次消費1,000PV,累積4,800PV,即贏得一個12,000元的共富獎金權利。
第二大獎金--易發獎金41%
【易發獎金】係依據【訂單】之可計業績(即PV值) 中之41%作為【易發獎金】。並基於推薦組織所計算而成。
首先支付給自己8%,再由下往上支付給七代之上線推薦人,往上第一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15%,往上第二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3%,往上第三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3%,往上第四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3%,往上第五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3%,往上第六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3%,往上第七代上線推薦人可穫得3%,合計41%。
@穫得獎金資格:須為正式及合格會員!
一、須為正式會員:
須繳回入會申請書(即直銷商合約書)、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存摺封面影印本,即為永久正式會員。無須繳付首年入會費、年度續約費或任何材料費。直銷商是否購買產品純屬個人意願。
二、須為合格會員:
(一)以直銷商個人業績累計訂單超過一單位(含,即4,800PV)以上的當週視為第一週,一週內為合格之上線推薦人,即可領取獎金。
(二)直銷商個人業績【當週累計】訂單達到二單位以上(含),【每多買一單位,第二單位起,每單位均再延長二週合格期】。即第一單位穫得四週合格期,第二單位起,每單位均穫得六週合格期。
如:上週訂單計2,400PV,本週訂單計7,200PV,當週合計9,600PV,【當週累計】訂單達到二單位(9,600PV),除穫得二週合格期,外加延長二週,合計四週合格期。即第一單位穫得一週合格期,再加上第二單位穫得三週合格期,合計四週合格期。
如:上週訂單計 2,400PV,本週訂單計 12,000PV,當週合計 14,400PV,【當週累計】訂單達到三單位 (14,400PV),除穫 得三週合格期,外加延長四週,合計七週合格期。 即第一單位穫得一週合格期,再加上第二單位穫得三週合格期,再加上第三單位穫得三週合格期,合計七週合格。
*注意:若未繳回書面締結文件、或未重消累積計4,800PV,致未符合領取資格,獎金仍會被保留。保留期限為總獎金(=共富獎金+易發獎金)超過5,888元的隔週五18:00。期間只要達到合格領取資格時,即於五週後發放被保留之獎金。
@訂單須於業績結算時間前(週五18:00)交到公司,才能於第六週週五領到獎金。
@獎金說明:
一、獎金收入。獎金給付對象為符合獎金計劃且遵守合約之直銷商。直銷商之成功唯有透過定期持續的消費產品及組織定期持續的消費產品,才得以實現。鑒於任何直銷商的成功大都歸功於直銷商個人的努力,公司無法對利潤幅度或成功標準作出擔保,亦不能就直銷商能否取得特定收入作出擔保。直銷商推薦或招攬其他直銷商並不會獲得獎金。唯一獲取獎金之方式為消費產品。
二、獎金支付。產品訂單符合以下條件後,公司將支付獎金給直銷商:
(一)公司在直銷商符合領取獎金資格結束前收到訂單(以延續領取獎金資格);
及(二)訂單已以適當付款方式付清。
三、業績結算:週結週領。一週定義:上週五18:00後至本週五18:00前定為一週。
四、獎金發放日:於每筆訂單日(須超過4,800PV以上)為第一週,五週後即第六週週五當天為給付獎金日。若獎金發放日為金融機關非營業日時,為配合其作業將順延匯出。
五、獎金之給付以入會合約書上登錄之該申請人帳戶為限。
六、以個人(自然人)名義申請加入之直銷商,在獎金給付時,依稅法規定代扣核發獎金之10%稅金(註記於獎金明細表內),公司將於每年四月底前寄發前年度之個人所得稅扣繳憑單,俾便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用。
七、以公司(法人)名義申請加入之直銷商,於收到公司通知時,須先開立以核發獎金外加5%稅金後金額之發票,公司收到發票後並依發放時間,將該直銷商之獎金給付至其指定帳戶內。
八、若直銷商認為獎金計算或方案資格有誤,則必須及時向公司通報。若此類問題沒有在相關獎金期限後三十天內以書面通報公司,視為直銷商放棄追究所聲稱錯誤之權利。
九、最低付款金額。獎金和分紅付款之最低金額為100元台幣 (或等值當地貨幣)。給付期間獎金或分紅低於100元台幣(或等值當地貨幣)者,將累積至100元台幣(或等值當地貨幣)以上時,始予以支付。
十、款項退回或未給付。公司盡力確保直銷商收到獎金款項。然若因資訊不足或公司無法控制之因素致使獎金付款未能完成,為保護直銷商權益該筆款項將予以保留180天。在此期間公司將盡力聯絡直銷商並支付完整款項。180天過後,每月將從直銷商帳號扣除300元台幣(或等值當地貨幣)管理費。若獎金以支票形式發出且因公司無法控制之因素致使支票被退回或未兌現,該支票將被註銷,直銷商得支付衍生之其他費用(如取消費用或止付費用)。
十一、公司基於產品銷售而支付許多類別之獎金。獎金係根據可計業績計算(PV),即訂購產品產生之可計業績。產品的可計業績清楚標明在產品訂購單上。
十二、一單位=4,800PV,公司保有並通知直銷商變更一單位可計算業績的標準之權利。
十三、公司得依政策與程序規定,自直銷商獎金中扣除必要之手續費或匯寄費 |